梁振英UGL案不檢控 鄭若驊堅稱外聘法律意見非慣常做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1/16 12:58

最後更新: 2019/01/16 14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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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振英UGL案不檢控,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堅稱外聘法律意見非慣常做法。(陳偉英攝)

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回應律政司決定不就UGL事件檢控前特首兼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,指案件涉及律政司同事才尋求外部法律意見,被議員質疑「搬龍門」。鄭若驊今日(16日)出席立法會大會回應議員質詢時重申,外聘法律意見非慣常做法,指過去3年來僅有1宗案件在作出檢控決定前尋求法律意見。

雖然議員追問,以往多宗涉及前高官的案件,包括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案、前政務司許仕仁案及曾蔭權案等都是在其離職後,交由外判大律師尋求獨立法律意見,但鄭若驊堅稱,撇除律政司人員涉案的案件,過去3年僅在2017年有1宗案件需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,反映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從來不是硬性需要的指引,亦非慣常做法。

對於曾蔭權無申報利益而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囚,而梁振英同樣涉收取UGL5000萬元而無申報,鄭若驊指,2宗案件仍在法律程序進行中,她無法評論,但就指不能隨便公開法律意見,又指如提及所有UGL案的細節,相關人事會失去刑事司法程序的保障。

鄭若驊又強調,律政司不會因涉案人士身份或案件的政治敏感性,又或公眾與傳媒認為案件政治敏感,便一定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。她又指,有6個情況下會考慮外判,包括「以避免可能予人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」,惟這點並不適用於涉及梁振英的案件。

公民黨陳淑莊追問鄭若驊出任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時,需要經常向行政會議匯報,跟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共事6年,被問能否判斷自己是否仍可作出不偏不倚的決定時,鄭若驊稱「年代久遠」,不記得實際年份,但重申律政司處理案件會按法律觀點辦事。